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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
涉及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处,可移动革命文物503件∕套
河北日报讯(记者龚正龙)1月5日,记者从河北省文物局获悉,通过对全省范围内革命文物进行排查、核定,经研究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日前正式公布了河北省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涉及不可移动革命文物5处,可移动革命文物503件∕套。
此次公布的5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均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是石家庄市鹿泉区申后高氏民宅、井陉矿区井陉煤矿老井和皇冠塔、长安区吴禄贞墓;张家口市桥东区“爱吾庐”冯玉祥将军图书馆;廊坊市霸州市胜芳王家大院。此次公布的503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平山县西柏坡纪念馆入选194件∕套,涉县文保所入选27件∕套,李大钊纪念馆入选8件∕套,河北博物院入选274件∕套。
据了解,河北省今后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持续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统筹组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在全国革命文物资源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工作。持续开展革命文物的调查、认定工作。全面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水平,落实保护责任,不断改善革命文物保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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